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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修订草案明确了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责任义务,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形成了打造数字化与智慧化预防系统、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加强涉案未成年人身心修复等典型经验做法。
积极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理念,把“从政治上看”与“从法治上办”有机统一起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问题和社会关切,坚持案件办理和促推社会治理并重,强化源头预防,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在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做“减法”。强化“非诉在前、法院断后”递进式解纷,成立甘肃商会、青年商会法官工作室,选派4名法官进驻;运用“示范诉讼+集中处理”等方式一案结、众案解,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超80%。与滨海新区法院、滨海新区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加强诉源治理、完善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协同机制,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建立企业合规司法服务中心,设立远程调解席位,推动化解工作窗口前移、力量下沉,着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补充18名调解员,建强解纷队伍。定期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人民信访”主题培优沙龙,研讨交流信访化解工作经验,不断提升信访化解能力。在院信访大厅设立值班值守窗口,坚持常态化院庭领导值班接访制度,为来访群众发放信访“明白纸”,制发答复示例,推动“有信必复”落地落实。
在业内人士看来,预算公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外部监督的机制性安排,对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