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国产质子治疗系统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能够“一点一点逐层扫描”,实现三维雕刻式剂量覆盖,最大限度实现“更低毒、更精准”。质子固定束与180度旋转束并行开展治疗,固定束精准高效,180度旋转束自由灵活,能更全面地实现每一位患者的个体化放疗方案。医院方面表示,以往,由于设备造价及治疗费用均较为高昂,国内患者的质子治疗需求仍存在巨大缺口。期待在不久的将来,质子治疗能成为中国医疗科技的一张亮丽名片,为全球患者带来更高质量的诊疗。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改革的动因。聚焦妨碍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是科学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的着力点。着眼突破“卡脖子”问题,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才能把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制造业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锚定美好生活向往,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完善药品集采制度,改革含金量将化作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人民群众将更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着力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第一,根据现有刑法条文,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如果成立的话,在现有的法定刑幅度内又如何裁量。这是法律问题,不以民意和专家学者意见为转移的。此类事件发生后,有专业人士呼吁责任不在犯罪嫌疑人,而是家庭、学校和社会没有管教好,认为犯罪嫌疑人也是被害人,要将之释放,或者认为这些未成年人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而很多老百姓则发声要将这些实施了恶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或者把他们关到监狱中,终身不得减刑、假释。实际上,这些声音都不会影响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审判。(撰稿:姚桂贞)